红网芙蓉站4月29日讯(通讯员彭晶)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,帮助我区残疾人在遭遇各种意外伤害时,增强意外伤害的避险能力。经区政府同意,决定从2016年4月28日起,为芙蓉区所有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补充购买20元/人/年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,意外医疗最高赔付2000元,身亡事故最高赔付20000元。全区3802名持证残疾人将受到意外伤害保护。
此次的惠残举措,主要是在市残联购买的“残疾人爱心卡意外伤害保险”基础上的补充。此险种承险范围在“残疾人爱心卡意外伤害保险”乘车责任基础上,进一步延伸到:免票的旅游景区、免费公共场所、参加各级党政机关、残联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及进入相关服务设施、扶贫助残项目期间及往返途中的责任。相比“残疾人爱心卡意外伤害保险”险种承保范围更完整更人性化。
来源:区残联
作者:彭晶
编辑:易跃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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